提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可能会有人把它跟保健食品混淆。虽然特医食品与保健食品同属“特殊食品”,但二者的功能完全不同。
特医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根据不同临床需求和适用人群,产品分为三类,即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医食品属于食品,尽管与普通食品有区别,但《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的所有规定,包括“法律责任的规定都适用于特医食品。
国家对特医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特医食品应当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特医食品注册时应当提交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以及表明产品安全性、营养充足性和特医食品临床效果的材料。注册人或备案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经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特医食品广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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