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营养治疗可以增强各种临床治疗手段效果,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广东财经大学教授鲁晓明建议,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规范和推动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的使用。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民营养行动计划(2017-2030年)》明确提出开展临床营养行动。营养治疗可以增强各种临床治疗手段效果,减少感染等并发症,加快患者康复,缩短住院期,减少医疗费用,是医学发展的重要趋势,特医食品是营养治疗的关键环节。
鲁晓明指出,目前,我国特医食品产业发展存在一些问题:医疗机构对临床营养科室建设缺乏重视,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的推广使用存在较大障碍;缺乏使用规范指引,医疗机构对特医食品的采购、使用管理混乱;特医食品注册审批效率不高,流程复杂;存在违法生产销售固体饮料假冒特医食品的现象。
为此,鲁晓明建议,要加强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建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营养诊疗科并纳入临床一级科室,负责对特医食品在内的肠内营养制剂的统一管理,开展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将临床营养学知识、特医食品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纳入对所有临床医生、护士培训教育的内容。
“规范和推动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的使用。”鲁晓明表示。加快出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使用规范》,为各级医疗机构规范使用特医食品提供明确指引。在国家层面统一明确将特医食品纳入医疗机构诊疗目录,鼓励医疗机构将特医食品纳入信息系统自行编码收费,并对接处方、医嘱、收费和库房管理等子系统,实现对特医食品的集中统一规范管理。“同时建议医保部门将少数重大疾病患者所急需、临床上效果得到验证的特医食品逐步纳入医保目录,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鲁晓明还建议要加大对国内特医食品产业的扶持力度,要加快特医食品的研发和注册审批。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国内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一批创新型、竞争力强的国内特医食品企业。利用我国传统食养理论和特色食品原料资源开发更多新产品,不断丰富特医食品种类。同时不断调整完善更加符合临床治疗和营养需求的审批标准,优化审批流程,加快产品审批,提高市场供给力,推动国内特医食品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同时,加强特医食品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特医食品的违法行为。对特医食品实施严格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固体饮料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查处固体饮料虚假标识、夸大宣传、假冒特医食品的违法行为。严禁未依法注册的产品打着“特医食品”的幌子进入医疗机构。加大特医食品知识科普宣传力度,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特医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