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认为,食品和药品之间是泾渭分明的,可是特医食品的存在让他们感到疑惑。就连很多临床科室的医生和护士也不太清楚。特医食品到底是什么,病人可以吃吗?比补品要好吗?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很多人或许对于特医食品还很陌生,但是在国际范围内,它早已不是新鲜玩意儿。欧盟在 1999 年正式颁布了 FSMP 标准。在 2001 年又颁布了“可用于特殊营养目的的食品可添加物质名单”,明确规定了可使用在特医食品中的营养物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定义和标签标识进行了详细规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于 2012年公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准,并于2014年6月实施。日本健康增进法(2002 年法律第103号)第26条确定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法律地位。2016年3月10日,我国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颁布,并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没办法正常吃饭,或者食量明显减少者。比如连续工作精神压力大,持续一周都没有办法按时、按点正常用餐,常常处于饥饿状态、体重减轻、精力变差的人。
吃正常食物消化吸收不良者。比如存在腹泻、上消化道不完全性梗阻等患者。
营养摄入不足者。因为生病或者严重挑食,导致营养摄入不足且不够均衡的人。
疾病状况下存在营养不良或者营养风险者。肿瘤患者不管是手术还是放化疗治疗中、治疗后, 严重的慢性病患者比如肺病、消化道疾病患者,如炎症性肠病、重症肝病、胰腺炎、糖尿病、肾病 等患者。
最简单的回答是听医生和临床营养师的!
如果不方便咨询,也可以简单计算一下。每种粉剂的特医食品都会在袋子上或者罐装说明中详细阐述标准液的配置方法,通常来说,标准浓度配比大都是以 210ml 或者 250ml 配置液为标准示例液体量,根据每种产品配的一个舀勺,配制出来的营养液通常会是 200 千卡~250 千卡。
特医食品的使用分为全部替代和部分替代两种。如果患者可以吃饭,而仅仅是胃口变差,进食量是之前的一半左右,摄入的食物非常局限(很多患者只吃稀饭、牛奶、蒸蛋、米粉、蔬菜汁等), 无法保证能量和营养素的齐备,那么就可以使用特医食品作为两餐中间的加餐。如果患者完全无法正常进食,就需要全天使用特医食品。
一般来说,可以安排3餐~5餐,具体餐次需要根据每餐患者能够承受的进食量和消化道的情况来决定。
特医食品的冲调,最标准的方法是兑温水冲调(开水会破坏其中不耐高温的营养成分),当然, 兑牛奶、稀饭、米汤、豆浆都是可以的。需要注意的是,不要以酸性或碱性液体作为溶剂,以免特医食品中的一些成分,如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在酸或碱性环境中发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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